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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知识

类别:活动召集 日期:2017-11-25 10:33:49 人气: 来源:

  召人,是指依法具有召集股东会开会权限的人。公司法,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召人,在通常情况下为董事会。并且,无论是股东会定期会议或是临时会议,都只能由董事会负责召集。但股东会的首次会议,以出资最多的股东作为召人。

  这种,似与公司法的其他难以协调,同时也不能适应公司活动实践中所可能发生的各种复杂情况。主要是:

  代表一定比例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能否召集股东会。公司法,代表1/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,公司应召开股东会临会议。而股东会的召属董事会,因而在这种情况下董事会应召集股东会。不过,在董事会不给召集时,公司没有具体有效的解决办法。对此,似应建立股东自己召集的制度。

  董事或监事能否召集股东会 公司法,有限责任公司1/3以上董事或任一监事提议时,公司应召开股东会临会议,也就是董事会应召集股东会临会议。但如果董事会不作召集时,公司法也没有处理办法。这样,所谓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股东会临会议的将落空,不利于董事会应负突发事件以及监事会监察职能发挥作用。对此,似应赋予董事或监事召集临时会的权限,才是一种有效的对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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