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日报·新湖南客户端9月9日讯(通讯员 付勇 陈学华 邓亮)9月7日,东安县大队接到网友举报,有两辆共享电动自行车在街道骑行时,涉嫌违法载人和未戴安全头盔,并拍摄视频炫耀,造成了不好的影响。部门立即组织警力开展侦查,前世身份测试通过调查社交平台,共享自行车运营平台,调取路面等技术手段,迅速锁定了涉事人员,并分别通知四人到东安县大队接受调查。
据部门调查,9月6日4时49分,涉事男子陈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搭乘刘某上路骑行,并由同行人员唐某、李某拍摄视频发至社交平台炫耀。目前,对四名涉事人员都进行了教育,并对他们未戴安全头盔及违法载人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,4人已将所有发布了的视频进行了删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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